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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科学技术部火 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浙江省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 复函》(国科火字(2020]251 号),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33001628。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0 年至 2022 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

  公司2020年度已按照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缴纳申报,本次取得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1-012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顺利推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温岭市森林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岭森林”)增资 35,200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年产9000万平方米纸箱包装材料扩建项目、绿色环保数码喷墨印刷纸包装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建设。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近日,温岭森林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相关基本信息如下:公司名称:温岭市森林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586281187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启军

  成立时间:2011年11月25日

  营业期限:2011年11月25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肆亿柒仟贰佰万元整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北片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纸箱、纸板(以上两项均不含造纸)加工、销售;仓储服务(不含成品油、燃气、危险品);太阳能光伏发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1-010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19,300万元

  产品期限:2021年1月15日-2022年1月18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一、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1、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09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8.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8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9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95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86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 资金来源: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 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 公司对委托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 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工商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均为保本类存款产品,产品期限均在12个月左右,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 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为工商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 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金额19,300万元。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保本类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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