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1-001
公司董事赵坚先生、刘景燕女士,高管镇千金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4)及2020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4),对公司董事赵坚先生、刘景燕女士,高管镇千金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及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进展进行了披露。
2021年1月14日,公司收到了赵坚先生、刘景燕女士,镇千金女士发来的《关于终止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董事赵坚先生、刘景燕女士,高管镇千金女士终止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赵坚先生、刘景燕女士,镇千金女士股份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1)已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镇千金女士减持的股份来源于二级市场购买取得。
(2)公司董事赵坚先生、刘景燕女士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赵坚先生、刘景燕女士,镇千金女士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赵坚先生、刘景燕女士实际未减持公司股份。镇千金女士本次减持行为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 备查文件
1、赵坚先生出具的《关于终止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刘景燕女士出具的《关于终止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镇千金女士出具的《关于终止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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