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1-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51 号),公司顺利通过了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033001314,发证日期2020年12月1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即 2020 年、2021年、2022 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0 年度公司已按 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 2020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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