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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21-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14日、1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1月6月至今,公司股票已连续八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已达114.27%,期间上市公司基本面未发生改变,公司估值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股价存在炒作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约为-16,900万元。其中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约-4,100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食品包装纸和生活纸近期价格有所上涨,分别较去年均价上涨约13.21%和3.84%,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木浆,当前主流阔叶纸浆的市场价格较去年均价上涨约28%。由于原材料价格涨幅较大,产品价格上涨对公司业绩的改善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14日、1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6月至今已连续八个交易日涨停,短期股价涨幅巨大。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2021年1月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董事长、董事兼总经理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及相关公告。目前公司人事调整正在按程序进行,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经公司自查和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三、风险提示

  1.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1)1月6月至今公司股票已连续八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已达114.27%,期间上市公司基本面未发生改变,公司估值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股价存在炒作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截至2021年1月15日收盘,公司市盈率、市净率与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按市净率从高到低排序):

  

  (数据来源:万得金融终端)

  2021年1月15日,公司股票收盘市盈率(滚动)为-30.0168倍、市净率为5.2452倍。由于公司业绩预亏,市盈率不具有可比性,市净率处于同行业较高水平,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业绩下降风险

  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下降约8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9,8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约为-16,900万元。其中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约-4,100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风险。

  3.生产经营风险

  (1)经测算,公司2020年主要产品食品包装原纸以及生活原纸平均销售价格分别较2019年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下降约5%和11%。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改善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经测算,公司的主要产品食品包装纸和生活纸近期价格有所上涨,分别较去年均价上涨约13.21%和3.84%,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木浆,当前主流阔叶纸浆的市场价格较去年均价上涨约28%。由于原材料价格涨幅较大,产品价格上涨对公司业绩的改善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4.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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