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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在公司1号厂房2楼会议室2,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兆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宋小宁先生、李立斌先生以通讯方式与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快速健康发展,对内部管理机构进行调整,增设两个一级部门:投资发展部和成长项目部。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管理层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并编制《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管理层就衍生品交易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远期结汇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远期结汇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远期结汇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汇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汇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92.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陈均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保费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保险期限1年。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2月5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在公司1号厂房2楼会议室2,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成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陈龙先生以通讯方式与会,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开展远期结汇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92.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关联监事成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保费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保险期限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6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60元,募集资金总额600,887,82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8,428,82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2,459,000.00元。截至2020年1月22日止,以上募集资金已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闲置情况

  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

  

  截至2021年1月14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478.92万元(包括募投项目补充营运资金的12,0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522.1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23,035.38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险控制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该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杰股份”)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拟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目前公司外销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出口业务销售多以美元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与日常经营需要紧密相关,通过远期结汇业务提前锁定汇率,能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投资情况

  1、币种与金额: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为美元),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

  2、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汇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内控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款项预测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部门根据订单情况进行款项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款项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汇兑损失,公司及子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了《远期结汇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结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控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远期结汇业务交易额度,做好远期结汇业务,控制交易风险;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及子公司应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及子公司远期结汇业务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收入预测进行,严格控制远期结汇业务的交易规模,将款项差异引起的延期交割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行为是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锁定出口订单利润、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严格基于公司的外币款项预测,禁止任何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投机和外汇套利等高风险外汇交易行为。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机制,并定期对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出口业务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的管控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出口业务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公司针对远期结汇业务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和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博杰股份及其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投机获利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博杰股份及其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5、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汇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杰股份”)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陈均先生回避表决。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不超过392.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未包含上表中与苏州焜原光电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2020年度与苏州焜原光电有限公司发生的上表所述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材料费+加工费×(1+利润加成比例)+表面处理费,基于上述定价原则,在综合考虑生产工艺难度、精度、交期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最终的采购单价,定价公允、合理,此关联交易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将一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思”)

  法定代表人:于志江

  注册资本:3,187.5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厂房2四层。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12,431.95万元;净资产:9,201.56万元;营业收入:3,083.85万元;净利润:-573.48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及其配偶文彩霞女士控制的公司,王兆春先生持有科瑞思29.17%的股份,文彩霞女士持有科瑞思7.09%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科瑞思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禅光”)

  法定代表人:刘栋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传感器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工业相机的研发开发、生产、销售;驱动与控制器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传感器与控制器以及工业相机相关测量仪器仪表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以及上述相关产品的委托开发与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以及上述业务相关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以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以及上述业务相关的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8号1栋3层308室。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281.50万元;净资产:264.9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96万元;净利润:-85.02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控制的公司,王兆春先生持有禅光66%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禅光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成都众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凯”)

  法定代表人:成君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厂房租赁。

  住所: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2,553.68万元;净资产:447.5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9.02万元;净利润:-13.31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兆春先生、付林先生、成君先生共同控制的公司,分别持股30.00%、30.00%、40.00%,且成君先生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众凯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尔智机器人(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智”)

  法定代表人:温中蒙

  注册资本:1,6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从事机器人科技、自动化科技、光电科技、机电科技、智能科技、检测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从事自动化设备、智能设备、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的生产和销售。

  住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洲路8号A栋一楼。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4,032.09万元;净资产:3,172.2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63.34万元;净利润:-702.66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尔智24.24%的股份,公司监事成君先生任尔智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尔智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五)康民智美(成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民”)

  法定代表人:谈迎峰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硬件组件、智能终端设备、智能软件、医疗保健产品、电子医疗器械、传感器件和协作机器人的开发、生产及销售;机器人软硬件及配件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自动化设备、及相关配件产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经济开发区泗维路839号1栋2层。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50.09万元;净资产:-38.5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00万元;净利润:-38.51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控制的智美康民(珠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康民100%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康民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六)苏州焜原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焜原”)

  法定代表人:陈意桥

  注册资本:5,1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从事光电子器件及其它电子器件和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558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11,233.00万元;净资产:9,41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30.00万元;净利润:-868.00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焜原10.94%的股份,公司董事、总裁陈均先生任焜原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焜原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七)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泰”)

  法定代表人:刘鹏

  注册资本:1,154.7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从事办导体晶圆、器件、模块、系统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测试、加工、销售、咨询及技术服务等业务(不含线路板);半导体晶圆、器件等相关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咨询及技术服务等业务;技术及货物进出口业务。

  住所:珠海市高新区金鼎工业片区金园一路6号8栋厂房。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6,677.64万元;净资产:4,048.8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96.16万元;净利润:-437.61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王兆春先生、付林先生分别持有鼎泰23.39%的股份,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任鼎泰董事,公司董事、总裁陈均先生任鼎泰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总裁付林先生任鼎泰董事长,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鼎泰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依据:向关联方采购机加件、租赁房屋、销售设备配件等,交易价格采用成本加成、市场化定价等原则,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根据定价依据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结算方式:双方按公司与其他独立第三方相同的方式进行结算。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是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以成本加成、市场价格等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根据对2021年度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预计,从而对202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估,所预计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业务往来而发生。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的问题。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系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公司根据对2021年度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预计,从而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估,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1、博杰股份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的要求。

  2、博杰股份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并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险方案

  1、投保人: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年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此议案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公司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1年2月5日下午14:5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号厂房2楼会议室3。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议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2月2日9:00-11:30及14:00-17: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1年2月2日17: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3、现场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淑恒

  电话:0756-6255818

  传真:0756-6255819

  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6、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5

  2、投票简称:博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5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项议案,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1年1月16日任期届满。鉴于相关准备工作尚在筹备,为保障董事会、监事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将延期换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相关进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注1:上表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

  注2: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于2020年7月7日除权后,最新股数为138,933,400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上表计算2020年的每股收益时采用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为137,486,175股;计算2019年每股收益时,调整前采用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为52,100,000股,调整后采用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均为104,200,000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聚焦于业务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产品技术,推动产品迭代升级,并且持续加大创新研发的投入,同时加强经营管理和成本管控,从而带来了公司销售规模的进一步增长和竞争优势的进一步提升,实现了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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