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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德昌行”)持有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4,51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北京德昌行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本公司110,170,829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21.06%,其中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4,000,829股股份,占本公司表决权总数的16.06%。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0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北京德昌行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4,653,333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80%。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2020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北京德昌行减持时间过半,减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截至2021年1月18日,北京德昌行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期间已届满。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接到北京德昌行通知,北京德昌行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控股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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