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期收到控股股东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集团”)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川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质押用途为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2、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数如下:
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8,699,100股,占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比例28.3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11%,对应融资余额359,000,000元。
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00,699,100股,占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比例36.27%,占公司总股份比例20.62%,对应融资余额509,000,000元。
控股股东还款资金主要来自于自身经营或投资收益,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3、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5、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如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风险提示;如股份变动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将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
二、备查文件
《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鹏越”))使用额度不超过5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2020年10月15日起至2021年10月14日止)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授权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的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2020-068、2020-071、2020-078)。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具体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详见公司公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于2021年1月19日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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