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自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合计10,086,964.40元(未经审计),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6,651,064.40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77%;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3,435,900.00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58%。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政府补助,获得补助的主体均为泰嘉股份,补助形式为现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均已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3,435,900.00元(未经审计),均发生在2020年度;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6,651,064.40元(未经审计),其中,2020年度为5,974,064.40元,2021年度为677,000.00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收入中:(1)2020年度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累计金额为5,974,064.40元,其中,直接计入当年其他收益的金额为5,792,464.40元,冲减财务费用的金额为126,600.00元,直接计入当年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55,000.00元;2021年度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累计金额为677,000.00元,直接计入当年其他收益的金额为377,000.00元,冲减财务费用的金额为300,000.00元;(2)2020年度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累计金额为3,435,900.00元,直接计入当年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所披露列示的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2020年度利润总额5,974,064.40元,增加2021年度利润总额677,000.0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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