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规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

  ● 回购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4.61元/股。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回购用途:拟将回购股份的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因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而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部分员工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股权分布、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2021年1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符合《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未来发展前景,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将全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61元/股。上述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在回购期内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

  (六)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61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639.9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340,122,326股的4.21%,按不低于人民币13,000万元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819.96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化。

  (七)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自筹资金。

  (八)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披露《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显示,公司前次回购实施完毕,累计回购数量为76,570,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4.61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5,639.91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1%。两次累计测算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测算),回购累计数量约为13,296.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2%。如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十)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30.3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5.80亿元,货币资金为58.03亿元。假设此次回购使用资金达26,000万元上限,按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60%,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59%。此外,本次回购可以在回购期内择机进行,具有一定弹性,资金支付压力较小。因此,公司认为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十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 、《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3,000万元且不超过2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预案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预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可本次回购股份预案。

  (十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预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7月3日披露了《宋都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汪庆华先生、陈振宁先生拟计划在2020/7/27~2021/1/22期间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汪庆华先生、陈振宁先生尚未实施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情形外,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预案不存在利益冲突及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控的行为。

  (十三)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减持计划的说明

  2021年1月19日,公司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问询,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2021年1月20日,公司均获得上述对象的回复。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汪庆华先生、陈振宁先生回复:“本人拟计划在2020/7/27~2021/1/22期间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详见临时公告2020-073号)。截至收到问询函当日,减持计划尚在存续期,本人尚未实施减持计划。本人不存在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

  其余问询者均回复:“本人不存在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五)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本次回购作为公司后期实施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可能导致公司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回购股份决议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十七)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有效协调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预案框架和原则下,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调整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4、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6、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以上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部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4、若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 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保证自身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修订回购方案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择机实施或终止实施。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8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董事长、总裁俞建午先生及其亲属向全资子公司浙江东霖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了阳光国际小区商品房及车位,金额为20,371,491元;董事、执行总裁汪庆华先生及其亲属向全资子公司浙江东霖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了阳光国际小区商品房及车位,金额为12,296,146元;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陈振宁先生及其亲属向全资子公司浙江东霖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了阳光国际小区商品房及车位,金额为12,017,108元。

  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俞建午先生、汪庆华先生、陈振宁先生均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三人及其亲属均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介绍

  俞建午先生系公司董事长、总裁,汪庆华先生系公司董事、执行总裁,陈振宁先生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上述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第八章节。

  三、交易标的情况

  阳光国际小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楼盘,该项目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杨公村,规划用地面积34,9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2,617.5平方米。本次交易标的阳光天润商品房住宅,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根据该商品房项目的市场销售价格及公司管理制度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自然人与浙江东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条款及内容与普通购买者一致,未做其他特殊约定。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管理制度,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已事先获得独立董事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销售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价格合理。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自然人购买商品房的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4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1月22日在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关联董事俞建午先生回避表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关联董事俞建午先生、汪庆华先生和陈振宁先生回避表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5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1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3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俞建午先生的告知函,获悉其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20210013号),正文内容如下:“因你涉嫌内幕交易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本次调查事项系对俞建午先生个人的调查,与公司无关,且俞建午先生承诺本次涉嫌内幕交易为对其个人股票账户的调查事项,并未涉及本公司股票。本次调查不会影响其在公司的正常履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亦不受影响。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正常。

  该事项的调查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俞建午先生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公司亦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7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私募投资基金上海乐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或“乐进合伙”,备案编码:SW4734)

  ● 过去12个月与关联人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中和实业”)进行的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对致中和实业的存单质押担保发生额为15,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上述存单质押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 投资金额:投资份额为5000万份,预计金额9,853万元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公司正常的投资经营行为,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事项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俞建午先生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

  1、乐进合伙主要投资新兴消费、创新医药、科技制造等行业,投资运作范围比较广,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与市场环境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

  2、乐进合伙的运作主要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私募基金的管理运作、财务状况等依赖执行事务人的决策判断,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和投资决策风险。

  3、投资的私募基金不承诺保本及最低收益,属于具有一定风险性的投资品种。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9月,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致中和实业投资了私募基金,认缴基金份额比例1.9332%,且已实缴到位,目前仍在存续。近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拟与私募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心谷资本”)签订《正心谷资本旗舰合伙企业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认购上海乐进合伙份额5000万份,认购金额根据合伙企业2020年12月31日扣除2020年度合伙企业费用、业绩报酬和收益分配后未经审计的基金净值为计算基础确认并以届时管理人发出的出资缴付通知书为准,预计宋都集团出资金额为9,853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致中和实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拟投资的乐进合伙其目前的投资人之一为致中和实业,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致中实业交易情况:宋都集团对致中和实业的存单质押担保发生额为15,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上述存单质押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二、 关联方介绍

  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2566058260E,实缴资本:10,6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杨村桥镇绪塘村经营项目为食品生产)。截至2019年12月底/2019年度,致中和实业总资产5.82亿元,总负债5.82亿元,营业收入0.48亿元,净利润-0.15亿元。

  三、交易对手情况

  本次认购协议签订的另一方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正心谷资本,公司董事会已对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正心谷资本自成立以来投资的企业包括Bilibili、字节跳动、滴滴出行、君实生物、复宏汉霖、诺诚健华、康方生物、药明巨诺、泡泡玛特、完美日记、江小白、中控技术、亿纬锂能、八亿时空、昂纳科技、联易融等。

  

  四、投资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乐进合伙是正心谷资本旗下的人民币综合基金。

  

  其目前投资人及其持股比例情况:上海宝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6.8970%)、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21.1684%)、上海檀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159%)、上海展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7328%)、福建光钰投资有限公司(5.7996%)、上海檀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718%)、豪客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8998%)、上海锦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332%)、海南道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332%)、上海建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9332%)、宁波清羽快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332%)、上海檀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33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申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332%)、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1.9332%)、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1.9332%)、义乌檀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332%)、东渡丰汇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0.0967%)。

  (二)乐进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增持公司股份,不存在除本次认购基金份额外的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

  五、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范围:将集中于新兴消费、创新医药、科技制造等行业,同时通过在国际/国内权益、债权等市场的有效布局,获取持续、稳定较高的长期回报

  (二)管理费:合伙企业资产净值的2%/每年,按季收取。

  (三)业绩报酬:在满足相关商务约定的条件下,合伙企业资产净值增值部分的20%,按年收取。

  (四)认购份额:5,000万份,认购金额根据合伙企业2020年12月31日扣除2020年度合伙企业费用、业绩报酬和收益分配后未经审计的基金净值为计算基础确认并以届时管理人发出的出资缴付通知书为准。

  (五)认购金额缴付时间:2021年1月28日前,缴付比例为认购金额的100%。

  (六)投资期限:合伙企业不设固定期限。合伙企业每九年为一个运营期间;有限合伙人可在每个运营期限第九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间申请赎回,合伙企业在第九年年底予以办理。有限合伙人在册三年以上的,该有限合伙人可以转让其持有期间超过三年的出资。

  (七)退出方式:合伙企业将根据投资标的具体运营情况和其所处发展阶段采取不同的退出方式实现投资回报。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缴基金份额,有利于借助正心谷资本专业的投资机构,拓宽公司合作伙伴的渠道、资源,为公司业务发展助力,同时也提升公司整体投资和资本运作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是公司正常的投资经营行为,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46.49亿元,按拟投资额测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3%。因此本次投资的风险敞口规模可控。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已事先获得独立董事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拟投资的基金份额也曾被公司关联人投资且仍存续中而构成的关联交易。本次对外投资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价格合理。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认购基金份额事项。

  八、风险提示

  1、乐进合伙主要投资新兴消费、创新医药、科技制造等行业,投资运作范围比较广,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与市场环境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

  2、乐进合伙的运作主要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私募基金的管理运作、财务状况等依赖执行事务人的决策判断,投资决策集中及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投资基金不承诺保本及最低收益,属于具有一定风险性的投资品种。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到期

  且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执行总裁汪庆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0,000股,占总股本的0.0672%;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陈振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0,000股,占总股本的0.0201%。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拟计划减持主体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减持主体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3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