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亿嘉和”)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南京银行铁心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城南支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西岗支行认购了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2、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向南京银行铁心桥支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3期10号39天
(2)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3)产品期限:39天/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
(4)起息日:2021年1月14日
(5)到期日:2021年2月22日
(6)计息方式:实际天数/360
(7)收益支付方式:到期日一次性支付
(8)挂钩标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观察期间内每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 EURUSD”页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
(9)观察水平:期初价格+0.00180
(10)期初价格:基准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 EURUSD”页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
(11)基准日:2021年1月14日
(12)观察期间: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2月18日(周六、周日以及在彭博“CDR”页面中日历代码输入“BFIX”显示为假日的日期除外)
(13)产品收益计算:产品收益=投资本金×R×产品期限÷360,360天/年。
R为产品到期时的实际年化收益率。
如果观察期间内挂钩标的始终小于观察水平,R为1.50%(预期最低收益率);
如果观察期间内挂钩标的曾经大于或等于观察水平,R为3.40%(预期最高收益率)。
(14)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
产品正常到期的情况下,当本产品挂钩标的在观察期间内只满足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获得预期最低收益率的条件,客户可以拿回本产品全部投资本金,并获得以预期最低收益率计算的产品收益。
(15)提前终止条款
1)若遇市场剧烈波动、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结构性存款正常运行时,银行有权提前终止。
2)非经银行同意,本产品到期之前不支持客户提前终止。
2、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向南京银行铁心桥支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3期12号97天
(2)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3)产品期限:97天/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
(4)起息日:2021年1月14日
(5)到期日:2021年4月21日
(6)计息方式:实际天数/360
(7)收益支付方式:到期日一次性支付
(8)挂钩标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观察期间内每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 EURUSD”页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
(9)观察水平:期初价格+0.00150
(10)期初价格:基准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 EURUSD”页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
(11)基准日:2021年1月14日
(12)观察期间: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4月19日(周六、周日以及在彭博“CDR”页面中日历代码输入“BFIX”显示为假日的日期除外)
(13)产品收益计算:产品收益=投资本金×R×产品期限÷360,360天/年。
R为产品到期时的实际年化收益率。
如果观察期间内挂钩标的始终小于观察水平,R为1.50%(预期最低收益率);
如果观察期间内挂钩标的曾经大于或等于观察水平,R为3.50%(预期最高收益率)。
(14)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
产品正常到期的情况下,当本产品挂钩标的在观察期间内只满足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获得预期最低收益率的条件,客户可以拿回本产品全部投资本金,并获得以预期最低收益率计算的产品收益。
(15)提前终止条款
1)若遇市场剧烈波动、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结构性存款正常运行时,银行有权提前终止。
2)非经银行同意,本产品到期之前不支持客户提前终止。
3、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向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聚赢股票-挂钩沪深300指数结构性存款(标准款)(SDGA210137N)
(2)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挂钩标的:沪深300指数(万得代码:000300.SH)
(4)成立日:如果银行判定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成立,则本产品的成立日为2021年1月22日。
(5)到期日:2021年7月26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遵从工作日调整规则调整)。
(6)期初观察日:2021年1月22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遵从工作日调整规则调整)。
(7)期末观察日:2021年7月22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遵从工作日调整规则调整)。
(8)工作日调整规则:指在结构性存款合同中特定事项所指向的日期为非工作日时则自动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9)工作日:指挂钩标的所在交易所及银行均对外营业的日期。
(10)分配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支付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11)产品收益计算期限:185天(按照算头不算尾的方式确定产品收益计算期限,如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的应进行相应调整)。到期日(含当日)或提前终止日(含当日)至分配日之间不计付存款利息及产品收益。
(12)本金及收益
本金保障:如客户未发生违约支取等违约情形,则银行于约定的分配日支付100%的结构性存款本金;如客户发生违约支取等违约情形,将由银行按 “违约支取”条款的约定执行。
在不发生风险揭示书所述之风险且客户未发生违约支取等违约情形的前提下,客户产品收益如下确定:
当F≤108%×I,产品年化收益率=1.00%+0.40×最大值{F/I-100%,0};当F≥108%×I,产品年化收益率=3.00%;其中F为挂钩标的期末观察日收盘价格,I为挂钩指标的期初观察日收盘价格。
本产品仅保证本金及结构性存款合同约定的最低收益,不保证超出结构性存款合同约定的最低收益之外的额外收益,对于无法获得超出最低价收益之外的额外收益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13)违约支取
如客户违约进行提前支取,则全部结构性存款本金所涉及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自动提前终止,全部结构性存款本金不计付任何产品收益、利息或其他收益/补偿,并且,客户的违约金为全部结构性存款本金的1.00%。
(14)最不利情形下的投资结果
在发生市场风险的情况下,客户将仅获得本金及结构性存款合同约定的最低收益(1%)。
(15)提前终止/赎回:除非另有约定,客户不能提前终止/赎回;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出现重大调整,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16)投资范围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所募集资金本金部分按照存款管理,并以该存款收益部分与交易对手叙作和沪深300指数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17)违约责任
1)客户发生违约,给本结构性存款产品资产、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下的其他客户、银行或/及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客户承担赔偿责任。若由于银行过错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资产发生损失,银行应按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银行赔偿的款项计入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资产和收益。
2)任何一方违约的,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应对对方因此发生的直接且实际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但未能按时足额付款的,其违约责任为实际履行付款义务并就拖欠款项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利率加付罚息。
4、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向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城南支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3)产品起始日:2021年1月22日
(4)产品期限(日):52
(5)产品到期日:2021年3月15日
(6)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1.54%-3.20%
(7)参考指标:欧元/美元汇率,观察期内每个东京工作日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欧元/美元中间价,表示为一欧元可兑换的美元数。
(8)观察期: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前2个东京工作日(含)
(9)参考区间:不窄于[期初欧元/美元汇率-30pips,期初欧元/美元汇率+30pips],以发行报告为准(期初欧元/美元汇率:交易时刻欧元/美元即期汇率,表示为一欧元可兑换的美元数)
(10)收益日期计算规则:实际天数/365,计息期为自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计息期不调整
(11)收益支付频率:到期一次性支付
(12)支付工作日及调整规则:若产品到期日处于节假日期间,产品到期日不调整,照常兑付本金,收益将遇北京节假日顺延,遇月底则提前至上一工作日。
(13)产品收益说明: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每笔投资本金的投资天数及实际的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实际年化收益率=1.54%×n1/N3.2%×n2/N,1.54%及3.2%均为年化收益率。其中n1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内的(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2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外的(不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为观察期内东京工作日天数。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1.54%,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14)投资范围
本金部分纳入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金融衍生品表现挂钩。
(15)提前终止
1)在本产品投资期间,银行有提前终止权。银行终止本产品时,将提前2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客户,并在提前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返还投资本金及应得收益,应得收益按实际产品期限和实际收益率计算。
2)银行终止本产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①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作时,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产品;②因市场发生极端重大变动或突发性时间等情形时,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产品。
5、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向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城南支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3)产品起始日:2021年1月22日
(4)产品期限(日):90
(5)产品到期日:2021年4月22日
(6)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1.54%-3.80%
(7)参考指标:欧元/美元汇率,观察期内每个东京工作日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欧元/美元中间价,表示为一欧元可兑换的美元数。
(8)观察期: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前2个东京工作日(含)
(9)参考区间:不窄于[期初欧元/美元汇率-30pips,期初欧元/美元汇率+30pips],以发行报告为准(期初欧元/美元汇率:交易时刻欧元/美元即期汇率,表示为一欧元可兑换的美元数)
(10)收益日期计算规则:实际天数/365,计息期为自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计息期不调整
(11)收益支付频率:到期一次性支付
(12)支付工作日及调整规则:若产品到期日处于节假日期间,产品到期日不调整,照常兑付本金,收益将遇北京节假日顺延,遇月底则提前至上一工作日。
(13)产品收益说明: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每笔投资本金的投资天数及实际的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实际年化收益率=1.54%×n1/N3.8%×n2/N,1.54%及3.8%均为年化收益率。其中n1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内的(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2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外的(不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为观察期内东京工作日天数。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1.54%,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8%。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14)投资范围
本金部分纳入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金融衍生品表现挂钩。
(15)提前终止
1)在本产品投资期间,银行有提前终止权。银行终止本产品时,将提前2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客户,并在提前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返还投资本金及应得收益,应得收益按实际产品期限和实际收益率计算。
2)银行终止本产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①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作时,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产品;②因市场发生极端重大变动或突发性时间等情形时,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产品。
6、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向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西岗支行认购的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1)单位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0020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预期收益率:1.54%-3.50%一年(若计息期内每日使用的美元3个月LIBOR低于3%,当日适用的浮动利率为3.50%;若计息期内每日适用的美元3个月LIBOR高于或等于3%,当日适用的浮动利率为1.54%。)
(4)产品成立日期:2021年1月26日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21年1月26日
(6)产品到期日:2021年2月26日
(7)产品期限:31天
(8)产品存款本金和收益兑付方式:产品存续期满,本金与收益将于产品到期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投资周期终止日至资金到账日间不另付利息。
(9)挂钩标的:美元3个月LIBOR
(10)产品收益计算基础:实际存款天数/360
(11)提前终止与产品终止
在存续期限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银行可提前终止本产品。若本产品提前终止,产品收益计算以本产品实际存续天数为准。
银行实施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情形包括:①遇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相关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正常运作;②其他原因导致银行认为该结构性存款产品已经不适合继续帮助客户实现投资目标的。
7、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向南京银行铁心桥支行认购的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5期3号93天
(2)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3)产品期限:93天/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
(4)起息日:2021年1月27日
(5)到期日:2021年4月30日
(6)计息方式:实际天数/360
(7)收益支付方式:到期日一次性支付
(8)挂钩标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观察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 EURUSD”页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
(9)观察水平:期初价格-0.05300
(10)期初价格:基准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 EURUSD”页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
(11)基准日:2021年1月27日
(12)观察日:2021年4月28日
(13)产品收益计算:产品收益=投资本金×R×产品期限÷360,360天/年。R为产品到期时的实际年化收益率。
如果观察日挂钩标的小于观察水平,R为1.50%(预期最低收益率);
如果观察日挂钩标的大于或等于观察水平,R为3.50%(预期最高收益率)。
(14)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
产品正常到期的情况下,当本产品挂钩标的在观察日只满足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获得预期最低收益率的条件,客户可以拿回本产品全部投资本金,并获得以预期最低收益率计算的产品收益。
(16)产品结构
本产品募集资金由银行统一运作, 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本金部分作为基础存款纳入南京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 产品内嵌衍生产品部分投资于利率、 汇率、 商品、 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收益与衍生产品挂钩。
(17)提前终止条款
1)若遇市场剧烈波动、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结构性存款正常运行时,银行有权提前终止。
2)非经银行同意,本产品到期之前不支持客户提前终止。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指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客户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三)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安全性高,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上市金融机构,不存在为交易专设情况。
(二)南京银行铁心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城南支行及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西岗支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1,099.07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总金额为29,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37.45%。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低风险产品,但结构性存款产品可能面临多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数据来源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到期赎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理财额度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上表中“实际投入金额”为最近12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单日最高余额;“实际收益”为最近12个月内公司已赎回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累计收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9,000.00万元。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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