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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0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01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0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光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将“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资金(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合计16,0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控股子公司向孙公司马鞍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1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1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01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0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将“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次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子公司及孙公司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合计16,0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01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资金(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2号文)的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1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69,183,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0,737,857.73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8,445,842.2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275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共计78,844.58万元,其中35,063.78万元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集中管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注:上述“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包含未支付的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5,894,998.73元。

  四、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情况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35,063.78万元,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资金(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严格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审议情况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01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资金(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资金(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资金(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1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3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环保”、“公司”)于2021 年0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孙公司马鞍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方信”),为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拟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合计16,0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方信”)增资暨控股子公司向孙公司马鞍山方信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变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2号文)的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1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69,183,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0,737,857.73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8,445,842.2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275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对“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实施方式的描述如下:

  同兴环保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单方面对北京方信进行增资,由北京方信在安徽和县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马鞍山方信实施该项目。根据《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方信已召开股东会,同意同兴环保使用IPO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对北京方信进行增资,北京方信其他股东何洪、李坚和李卫同意放弃本次增资的认购权,增资价格参考经评估的北京方信股权价值确定。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经2019年03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北京方信进行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IPO募集资金,金额约1.6亿元,并同意委托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致远”)对北京方信整体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以2018年12月31日基准日,增资价格将参考评估价值确定。鉴于预评估整体价值为2.55亿元,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增资价格为10.36元每元注册资本,如最终评估结果与预评估结果存在重大差异(即最终评估结果误差超过10%以上),全体股东将重新商定增资价格。

  2019年03月15日,中水致远对北京方信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为公司对北京方信增资提供价值参考,并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020025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方法为收益法,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经评定估算,2018年12月31日方信立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5,500.00万元,与账面净资产4,190.35万元相比评估增值21,309.65万元,增值率为508.54%。

  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北京方信进行增资,其中1,544.4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4,455.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北京方信将16,000.00万元向马鞍山方信增资,全部计入注册资本,由马鞍山方信实施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增资完成后,北京方信注册资本由2,460.71万元增加至4,005.11万元,公司持有北京方信81.77%的股权。马鞍山方信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增加至21,000.00万元,北京方信持有马鞍山方信100.00%的股权。

  四、本次增资前被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

  

  2、马鞍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子公司及孙公司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孙公司、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本次所涉及的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本次决策、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01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合计16,0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北京方信增资暨控股子公司向孙公司马鞍山方信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子公司及孙公司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合计16,0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子公司及孙公司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合计16,0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1月26日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将“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资金(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子公司及孙公司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合计16,0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暨子公司向孙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独立董事:刘桂建、孙方社、汪金兰

  2021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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