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1-012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元、8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1天 (挂钩汇率看涨)、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01月25日至2021年4月26日、2021年01月25日至2021年4月26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01月0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新增使用不超过34,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该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在上述额度内。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1号)核准,东方环宇向李明、李伟伟及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29,382,71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999,975.10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8,924,999.38元(不含增值税)后的余款人民币为348,074,975.7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22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999,975.1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0,258,576.93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6,741,398.17元,其中计入股本29,382,714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17,358,684.1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大华验字[2020]000836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7,523.69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387.41万元(其中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164.01万元,支付剩余发行费用(含税)1,223.4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2,00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31万元,取得专户利息收入53.2万元,取得理财产品收益1,865.35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166.1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166.11万元,理财产品余额2,000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由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后提交财务总监审批。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委托理财合同条款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理财产品的投向为汇率挂钩、黄金挂钩产品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金融投资工具。
(三)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8,000万元,现金管理产品为保本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及子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密切跟踪购买产品的进展情况,对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码:60132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码:601166)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与受托方均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2,078.56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数额合计为18,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49.0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0年 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之日起一年。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6)。
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以上决议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01月0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新增使用不超过34,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1年01月0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以上决议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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