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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2月19日   14点

  召开地点:四川省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19日

  至2021年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经2021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s.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宏达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宏达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采用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四川成都市锦里东路2号宏达国际广场28楼)

  (三)登记时间:2021年2月9日(上午9:30-17:3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傅婕

  联系电话:028-86141081

  联系传真:028-86140372

  联系地址:四川成都市锦里东路2号宏达国际广场28楼

  邮政编码:610000

  电子邮箱:dshbgs@sichuanhongda.com

  (二)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2021-003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于2021年1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动辞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更换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宏达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1-00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该事项并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宏达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05)。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 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无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2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7人。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7,425.3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7,425.3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908.09万元;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4家上市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3,831.46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其中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况。

  近三年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武兴田,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6年2月,自2000年7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拟自2020年度开始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兴田、黄磊、王学容

  项目经理:黄磊,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4年7月,2012年7月硕士毕业后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期货类业务,拟自2020年度开始作为项目经理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所三年签署的上市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等。

  项目助理:王学容,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2018年5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期货类业务,拟自2020年度开始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近年来参与审计的上市公司包括: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廖群,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0年6月,自2001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拟自2020年度开始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50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协商确定,与 2019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8年(2012年度—2019年度),2019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具体情况为: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繁重,经审慎检视时间和人员安排等方面已不能充分满足公司的需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任何纠纷及潜在纠纷。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上述主动辞任是出于其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出具了辞任说明。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双方目前沟通顺畅,后续将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持续沟通。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因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动辞任,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更换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公司拟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成员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情况、从业经历等,认为其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条件和胜任能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理由恰当,审计收费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审阅了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辞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相关书面说明,审查了公司拟聘任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成员的相关信息。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的原因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认为本次变更理由恰当,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我们同意将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我们审查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成员的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更换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理由恰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变更会计事务所的相关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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