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 比例达到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鲁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鲁峰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鲁峰先生自2014年9月30日至2021年1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30,9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2)鲁峰先生变动后持有的股份包含了其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增持的660,000股公司股份。

  二、 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鲁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鲁峰先生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 备查文件

  1、 鲁峰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7日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榕基软件

  股票代码:002474

  信息披露义务人:鲁峰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1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鲁峰先生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安排和资产规划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榕基软件股份的可能,若未来拟进一步增减持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收购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榕基软件件143,655,740股股份,占榕基软件总股本的23.0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榕基软件股份,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榕基软件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卖出,自2014年9月30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榕基软件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43,655,74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3.0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113,320,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1%。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2)鲁峰先生变动后持有的股份包含了其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增持的660,000股公司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榕基软件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榕基软件股份113,320,740股,占榕基软件股份总额的18.21%,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2,195,185股,有限售条件股份  91,125,555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份,另有38,400,000股股份被质押。

  除上述情况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榕基软件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总裁。目前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无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买卖榕基软件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备置于榕基软件证券部

  2、联系人:陈略

  3、联系电话:0591-87303569

  传真:0591-8786959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鲁峰

  签署时间:2021年1月26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鲁峰

  日期:2021年1月2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