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计划自2021年1月12日起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增持价格不超过6.00元/股。

  ●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自本次增持计划实施以来,截止2021年1月26日,施霞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099,7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之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关于增持计划实施情况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施霞女士

  (二) 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施霞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及施章峰先生系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施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丰琪投资及施章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2,584,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1%。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种类:公司A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以不超过6.00元/股的情况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1年1月12日起3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2021年1月26日,施霞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099,7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