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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 *ST众泰         公告编号:2021-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1年1月28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北湖路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浙勇先生。

  (6)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更正公告分别于2021年1月12日、2021年1月1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出。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8人,代表股份1,064,992,8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52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91,816,5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98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6人,代表股份173,176,3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540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5人,代表股份30,558,8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0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5人,代表股份30,558,8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071%。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3、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4,795,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5%;反对15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9%;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361,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37%;反对15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93%;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0%。

  2、审议《关于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3,978,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8%;反对99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4%;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9,544,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815%;反对99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544%;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晏维、方冰清

  张晏维律师、方冰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1-014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众泰,证券代码:000980),于2021年1月27日、1月2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沟通,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关于公开招募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鉴于目前意向投资人均还处在尽调阶段,尚未正式提交报名材料,根据意向投资人要求对投资人信息暂不予公开。与此同时,亦有其他潜在投资者与预重整管理人正在接洽中。后续预重整管理人将采取公开、公正的方式确定正式的重整投资人;

  2、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的状态,2020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提交的申请金华中院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书》,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登记,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情况:公司2019年度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2);

  5、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7、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自2020 年 6月24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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