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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R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注: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批准的重整计划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总股本由1,652,880,386股增加至2,661,232,774股,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为根据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期初资本公积转增的股本)调整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二、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的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扭亏为盈、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 因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了(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重整计划》的执行显著改善了公司财务状况,(1)重整投资人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重整计划》以及《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已将5,000万元偿债资金和2亿元借款支付至公司管理人账户;(2)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公司总股本由1,652,880,386股增加至2,661,232,774股,本次转增股票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截至目前,公司及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已将相应数量的转增股票过户至重整投资人证券账户和部分债权人证券账户;(3)根据《重整计划》的执行进展,报告期内公司确认重整相关债务重组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变动主要源于非经常性损益中的债务重组收益、《重整计划》中非保留资产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或有负债、违约金以及罚款等,影响金额约90亿元。剔除该部分的影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仍为亏损,主要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深圳中院于2020年9月17日正式裁定受理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后方可对相关债务予以停止计息,从而导致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仍对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 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

  2.深圳中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顺利实施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1)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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