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1-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山欧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安防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欧派”、“公司”)本次为欧派安防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江山支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已实际为欧派安防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均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介绍
2021年1月29日,公司与工商银行江山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为欧派安防公司与工商银行江山支行于2021年1月29日签订的主合同(名称: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120900007-2020年(江山)字01535号)所形成的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欧派安防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为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欧派安防公司生产基地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欧派安防公司生产基地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追加为控股子公司欧派安防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本次追加后公司对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60,000万元。
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为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山欧派关于追加为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二、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一)欧派安防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山欧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MA2DJQKG5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长丰大道206号
法定代表人:陆建辉
注册资本:20,559万元
成立时间:2020年08月20日
营业期限:2016年11月2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防火门、防盗门、防(耐)火窗、防火卷帘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和安装;锁具、五金配件的研发、销售、安装;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门窗销售;金属密封件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欧派安防公司为江山欧派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2%的股权,南昌市慧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5%的股权,郑堃持有其3%的股权。
欧派安防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欧派安防公司与工商银行江山支行签订的主合同所形成的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行。
(二)保证人: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务人:江山欧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四)保证金额:担保主债权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七)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的金额为92,93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0.67%;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92,93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0.67%。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签署的保证合同文本;
4、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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