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建财富国际中心15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张新海先生主持现场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张媛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袁钢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郎光辉先生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郎光辉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11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1-4、6-11项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2、3、7、9-11项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宁、杨子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14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临邑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临邑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简称“债权人”)签订了《综合授信最高额保证合同》(简称“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临邑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简称“债务人”)在该行开展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63亿元(包括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的借款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临邑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
2.住所: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新104国道北侧
3.法定代表人:郎光辉
4.经营范围:预焙阳极、残极、石油焦、煅烧焦、冶金焦、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仅作工业原料用)、煤焦沥青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的除外)的进出口;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工产品除外)、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工矿产品、文化体育用品、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服装鞋帽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对于贷款,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贷款到期后三年止;对于保函,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权人依据保函对外支付约定金额后三年止;对于信用证,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权人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后三年止;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期间按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分别计算,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三年止;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以及基于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担保财产保管费、查询费、公证费、保险费、提存费、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截至2021年2月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547,787.29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1.0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97,787.29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3.29%。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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