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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1-008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公司股东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金控”)目前持有公司29,604,88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农投金控拟在未来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或上述两种方式的结合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9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54%)。

  2、 如减持计划全部实施完成,农投金控将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将督促农投金控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英农业”)于2021年1月31日收到农投金控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截止2021年1月31日,农投金控持有公司29,604,88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农投金控拟减持部分所持股份。现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 股东基本情况

  

  二、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协议受让;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89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54%);

  4、减持方式与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或上述两种方式的结合。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三、其他情况说明

  如上述减持计划全部实施完成,农投金控将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针对本次减持计划,农投金控表示将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实施进度,具体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农投金控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1-007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暨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金控”)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在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或上述两种方式的结合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56%)。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2020-116)。

  公司于2021年1月31日收到农投金控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2021年1月31日,农投金控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在减持期间内,截至2021年1月31日,农投金控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农投金控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农投金控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前述农投金控的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和进展披露,其实施情况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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