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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框架协议完成签署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判断,对公司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货及固定资产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预计分别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公司2020年度预计对上述两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51,948万元至53,948万元,上述影响未经年审会计师审计,最终数据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年度报告披露为准。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年度经营情况和对未来期间内市场形势的估计,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公司对截至2020 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货及固定资产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预计分别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公司2020年度预计对上述两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51,948万元至53,948万元,明细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1、2020年度,公司人造板制造业务的收入和毛利率较上一年度均有所下降,产品毛利率因新冠疫情和市场竞争导致的开机率减少和售价降低,由正转负。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区域发展趋势分析,定制家具市场的扩大将导致人造板产品市场需求及结构发生转变。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和中国林产工业协会2020年10月发布的《中国人造板产业报告2020》显示:全国纤维板类产品消费量连续下滑,价格低位运行,库存增加,企业利润承压;刨花板类产品消费量增长,产量占人造板产品比例有所提高。

  基于上述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年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对部分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748万元;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下属子公司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腾源”)的纤维板老线、新二线及四川嘉瑞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瑞源”)纤维板生产线进行减值测试,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拟对上述生产线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9,600万元至31,600万元。

  2、按照公司关于调整优化人造板业务的中期规划要求,公司拟主动调整布局人造板生产基地,推进“三线三基地”投资建设项目落地实施,鸿腾源拟将新一线纤维板生产线进行搬迁并升级改造为超强刨花板生产线,设备工程师已将该生产线划分为可搬迁与不可搬迁部分,并对不可搬迁部分拟进行报废处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工作计划,该生产线已于2020年11月停产。在2020年末经对鸿腾源新一线可搬迁与不可搬迁部分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拟对该生产线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约21,600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1,948万元至53,948万元,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全额计入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预计减少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51,948万元至53,948万元。上述影响未经年审会计师审计,最终数据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年度报告披露为准。

  四、其他说明

  1、在对上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过程中,公司始终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测试结果有助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准确地了解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但上述数据仍为初步核算结果,最终减值准备计提情况须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在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前,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年审会计师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法律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保持对纳入合并范围的资产或事项持续关注,因此不排除后续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进一步调整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评估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1-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签署框架协议的基本情况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政府部门签署《智能家居高端板材项目之框架协议》,拟在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智能家居高端板材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就本次合作事宜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政府部门签署具体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及《关于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二、 本次进展情况

  2021年2月1日,公司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正式签署了《智能家居高端板材项目之框架协议》。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在董事会授权下,就本次合作事宜与翠屏区政府就后续具体协议进一步磋商谈判。

  三、 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协议为框架协议,涉及具体项目时双方协商签订具体投资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与该项目相关的具体投资协议尚未签订。若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导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或项目土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存在变化,或项目建设过程面临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将导致该后续具体投资协议的签订及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与本次投资协议相关的后续事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广都大道一段二号正源禧悦酒店成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谢苏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公司董事长何延龙、董事富彦斌、董事张伟娟、董事薛雷、董事成晋、独立董事谢思敏、独立董事吴联生、独立董事林忠治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长惠盛林、监事韩旭光、监事丁一娴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苗鹏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部分担保事项并为子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佳鑫、陈子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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