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21—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月份各产品产销数据快报如下:
注:1.本表为销售快报数据,具体数据以定期报告数据为准。2. 欧曼品牌归属于福田戴姆勒,福田戴姆勒与福田康明斯是50:50的合资公司。3.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4.商用车数据含非完整车辆,轻型货车数据含微型货车。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21—013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年2月1日、2月2日与2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后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2月1日、2月2日与2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021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公司2020年利润总额预计0.23亿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1.49亿元左右,同比减少0.43亿元左右,同比减少22%左右。但公司商用车利润约为11.99亿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9.04亿元左右,同比增加270%左右,主要原因为:公司2020年继续“聚焦主业”、“精益运营”,积极应对疫情影响。通过聚焦核心网络,持续推动产品降本,加强金融支持力度,提升服务响应速度,提高客户满意度,提升终端销量及竞争力。实现销量68万辆,同比增长26%,营业收入预计579亿元左右,利润总额同向大幅增长,预计经营性现金净流量80亿元左右。同时公司也充分披露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主要是股权转让尾款还款计划及增补担保措施的不确定性、北京宝沃引进战投的不确定性以及北京宝沃复工复产的不确定性。(详见临2021-010号公告)
中国商用车市场由增量市场向存量市场转变,产业将更加集中,竞争将更加激烈,进入淘汰赛阶段,提醒投资者关注政策、市场、技术等风险。
(二)重大事项情况
1、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2、关于北京宝沃汽车有限公司67%股权转让的后续进展事项,详见公司2020年披露的相关系列公告及临2021-001号、2021-010号公告。
(三)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此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1年2月1日、2月2日与2月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的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有关公司信息应当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21-01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处置签订交易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2月3日,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汽车”、“公司”)与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内动力”)签订了《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将山东多功能汽车厂闲置设备资产以636.021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云内动力。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基本情况及进展
为了加强对闲置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采取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处置山东多功能汽车厂部分机器设备(详见临2021—005号《关于资产处置的公告》)。
2021年1月12日,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山东多功能汽车厂部分机器设备;2021年1月27日,公司接到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签约通知书》,云内动力成为受让方;2021年2月3日,公司与云内动力签订了《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 66 号
4、成立日期:1999年3月8日
5、法定代表人:杨波
6、注册资本: 1,970,800,857元
7、经营范围:柴油机及机组,柴油发电机组,柴油机系列及其变形机组及零部件,汽车配件,农机配件,科研所需原辅材料的生产、研发、制造、组装与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它国家限定违禁管控品);电子、通讯、计算机软硬件等智能化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咨询;汽车配件,农机配件,配套设备,控制设备,检测设备,仪器,仪表,工具,模具及相关技术,特种油类(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按许可证经营)的销售;出口本企业自产柴油机系列及其变形产品、变形机组及零配件、汽车配件、农机配件;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配套产品、控制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柴油机及机组,柴油发电机组;柴油机系列及其变形机组及零部件,汽车配件,农机配件,科研所需原辅材料的研发、加工、制造、组装与销售;汽车及零部件的检测及相关技术服务;房屋租赁,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2.99%。
9、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云内动力主营业务为发动机业务和工业级电子产品业务,近三年云内动力经营情况正常。
10、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2,524,537,705.14元、净资产5,576,955,275.33元、营业收入6,811,286,574.48元、净利润186,569,751.10元。
2020年1月-9月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4,683,486,059.76元,净资产5,689,935,891.60元,营业收入2,575,275,179.28元、净利润6,713,278.06元。(未经审计)
三、《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交易标的
甲方所持有的山东多功能汽车厂机器设备
(二)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标的资产交易已于2021年1月12日经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只产生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由乙方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三)价款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636.0213万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乙方已经按照甲方和北交所的要求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180万元,保证金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四)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违约不履行合同,对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因此终止的,违约方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5%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逾期付款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5%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标的资产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资产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转让价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5%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甲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应相当于上述未披露或遗漏事项可能导致的乙方损失的损失数额。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风险提示
基于目前云内动力的经营状况,云内动力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转让价款的风险较小。公司与云内动力将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流程办理后续具体事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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