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1年2月3日14:30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海大大厦2座8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已于2021年1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44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8,757,340股,约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下简称“股份总数”)1,657,644,202股的58.4418%;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14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882,638,763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2466%;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股东30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86,118,577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952%。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41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6,685,737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360%。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份0.21%,在计算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均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5个议案,其中《关于2021年对外担保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68,757,34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106,685,7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67,674,027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2%;1,083,313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8%;无弃权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105,602,424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46%;1,083,313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4%;无弃权票。
3、关于2021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64,481,608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86%;1,575,709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7%;2,700,023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102,410,005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922%;1,575,709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0%;2,700,023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08%。
4、关于2021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68,757,34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106,685,7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5、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59,404,131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45%;9,353,209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55%;无弃权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97,332,528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329%;9,353,209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71%;无弃权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0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2月3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9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已部分调整,现补选钱雪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补选桂建芳先生为审计委员会成员,补选后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薛华(召集人)、许英灼、钱雪桥;
2、审计委员会成员:刘运国(召集人)、何建国、桂建芳。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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