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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1-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披露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9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4,123,329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韩江支行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后续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其它相关事宜。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2月04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1-007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合明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韩江支行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后续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其它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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