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13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下属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发来的通知,浙江交工与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330国道青田温溪至船寮段改建工程第EPC01标段招标,招标人公示了评标结果,联合体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 预中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330国道青田温溪至船寮段改建工程第EPC01标段
2、公示媒体: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ew.zmctc.com/zjgcjy/)
3、招标人:青田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4、拟中标单位: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5、拟中标金额:人民币1,736,569,888元
二、 对上市公司影响
拟中标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能够巩固公司在长三角地区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若上述中标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三、 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最终能否取得《中标通知书》并签署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12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下属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参与相关项目投标,招标人公示了评标结果,浙江交工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近日,公司收到相关项目标段中标通知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 中标项目概况
(一)G45大广高速吉安至南康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C3标段施工;
中标价:人民币1,084,179,098元;
招标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单位: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期:48个月;
工程质量: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二)G528遂昌新路湾至石练段改建工程第SJSG02标段;
中标价:人民币1,294,251,668元;
招标人:遂昌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浙江交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路歌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联合体分工:浙江交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本项目路基、桥涵、隧道等工程施工(占总工程量的51%)专业工程,联合体成员路歌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路基、桥涵、隧道等工程施工(占总工程量的49%)专业工程,联合体成员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专业工程。
设计工期:3个月;
施工总工期:36个月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工作综合评价分值90分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三)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杭金衢高速公路柯桥联络线)工程PPP项目;
中标价:人民币7,121,732,078元(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4,188,474,211元);
招标人: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项目公司组建:中标后,联合体各方与政府出资方代表共同发起设立项目公司。联合体内的出资比例暂定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9%,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9%,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
联合体协议分工:本项目施工任务由浙江交工、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比例为60%:40%。本项目的运营管理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合作期:336个月(其中建设期36个月;运营期300个月);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且工程质量评分值大于等于90分;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二、 对上市公司影响
中标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能够巩固公司在长三角地区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若上述中标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三、 风险提示
1、上述中标项目尚未签署正式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合同履行以最终签署的条款为准;
2、公司后续将尽快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在签订正式合同后,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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