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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惠发食品”)股东正和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昌”)持有本公司股份5,507,1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正和昌计划自公告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5,156,58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718,86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437,72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收到公司股东正和昌的《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正和昌计划自公告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5,156,58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718,86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详细内容见下方表格);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437,72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详细内容见表格后备注)。

  

  备注:正和昌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减持方式减持不超过3,437,72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正和昌承诺:自惠发食品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中心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惠发食品的股份,也不由惠发食品回购该等股份。自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遵守相关证券监管规则且不违背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本中心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原因减持所持有的惠发食品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称“老股”);减持价格不低于惠发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本中心持有惠发食品老股数量的100%;可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正和昌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 公司将督促正和昌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3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诸城市历山路60号惠发食品办公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惠增玉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即以同意票所代表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审议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毕加灏、孙洪泮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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