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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33版)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D33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公司续聘容诚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容诚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9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商业银行

  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1年2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公司授信及担保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390,100万元、美元不超过4,6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申请的2021-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2,100万元、美元不超过4,600万元的担保。在前述授信总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可视盈利和偿债能力情况向银行进行申请,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授信业务种类、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在前述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二、公司及子公司2021-2022年度授信及担保情况

  2020-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总额为人民币不超过390,100万元、美元不超过4,6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含以前年度未到期部分授信,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的综合授信总额为人民币421,100万元、美元4,100万元,其中豪美新材综合授信总额为人民币310,000万元,子公司综合授信总额为人民币111,100万元、美元4,100万元。

  为解决公司子公司授信担保问题,子公司授信除由公司对其授信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外,部分银行授信还需提供土地和房产作为抵押;豪美新材除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授信以部分房产和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外,其他银行的授信均为信用借款。公司及子公司授信及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人民币授信及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2.美元授信及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美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62,998.17

  万元,净资产为 85,369.12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 69,163.85 万元,净利润为-363.7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8,629.39 万元,净资产为12,153.52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24,696.55万元,净利润为1,091.84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8,398.23万元,净资产为6,009.33 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26,221.12万元,净利润为547.09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豪美铝制品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豪美铝制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3,117.97万元,净资产为4,226.98 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57,570.38万元,净利润为-44.65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390,100万元、美元不超过4,6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申请2021-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2,100万元、美元不超过4,600万元的担保。在前述授信总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可视盈利和偿债能力情况向银行进行申请,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授信业务种类、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在前述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业务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所担保的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前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业务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将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所担保的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前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的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2,722.91(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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