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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审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合理布局海内外市场,公司积极开展、维护海外业务发展。随着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外汇结算业务量逐步增加。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减少部分汇兑损益,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品种和金额

  公司与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进出口业务所使用的结算货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预计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远期结售汇业务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同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业务、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

  三、远期结售汇存在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风险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远期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投资交易延期或违约,导致货款无法在回款期内收回,投资标的无法按期交割,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批权限,明确了各管理机构的职责,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衍生品管理机制。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交割与实际收付时间差距较远,公司高度重视合同的履约情况,跟踪合同执行情况,避免出现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现象。

  3、严格控制远期结售汇交易的资金规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的外币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不存在较大风险。

  五、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汇率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并配备了相关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有效可行的,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为目的,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事项发表以下核查意见:

  英联股份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英联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针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英联股份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英联股份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1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为铝材(包括盖材和拉环材),由于近期大宗商品波动加剧,为尽可能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决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

  二、交易品种、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为产品所需原材料铝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货套期保值账户资金(保证金)投入限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套期保值。

  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或逐笔签订)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套期保值业务存在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生产需采购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需要保值的数量,但期货市场仍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6、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程序错误、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所需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操作,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公司及子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范围、内部流程、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6、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7、公司为进行套期保值而指定的商品期货的公允价值变动与被套期项目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相抵销后,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10%且亏损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后,本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

  五、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在相关批准范围内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地规避铝材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稳定产品利润水平,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落实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审慎操作。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有利于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经营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为目的,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的套期保值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事项发表以下核查意见:

  英联股份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英联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针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英联股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有效地规避铝材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稳定产品利润水平,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综上,保荐机构对英联股份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2月9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3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英联股份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英联股份投资者关系”: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英联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翁伟武先生、独立董事陈江波先生、董事会秘书夏红明先生、财务负责人黄咏松先生和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戴五七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6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64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

  2、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6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64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的0.35%。董事会将根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截至2021年2月5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的股本为198,932,874股,下同。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并于2017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17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上述文件已于2017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3、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21日,公司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公示期满,监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说明,于2017年12月23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7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7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1月10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7名激励对象授予265.92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18年2月12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股份授予完成登记手续。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265.92万股调整为264.32万股。综上,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人数合计76人,实际授予数量合计264.32万股,上述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8年2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18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18年9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及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购买,合计4.96万股。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数量和预留部分数量予以调整,减少首次授予股份4.96万股并相应增加至预留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总数由49.12万股变更为54.08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8月28日、2018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19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2019年2月28日,上述解除限售股份共计76.032万股已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2月19日、2019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2019年3月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共计10.88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19年5月2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9,464.32 万股调整为 19,453.44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1、2020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2、2020年3月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7名因离职、1名因违反有关法规被解除劳动关系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以及1名因考核不合格而本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激励对象所对应的本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除限制性股票共计15.66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债权人进行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3、2020年5月7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9,453.44万股调整为19,437.776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4、2021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日起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月10日,上市日为2018年2月13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1年2月13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中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64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上述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获授数量与前期已披露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获授数量不存在差异。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3名,在考核年度内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公司符合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63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的69.648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批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6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合计69.648万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未发生《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的63名激励对象满足《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63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的69.648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6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的69.648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本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解除限售的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0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020年度拟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862.32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注: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情况的说明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还是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按照合并范围内组合以及以账龄分析组合,合并范围内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以账龄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于其他应收款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的账龄组合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752,687.98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于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公司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870,552.93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共计8,623,240.91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6,870,192.08元,并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6,870,192.08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客观、公允、真实的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进一步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数据尚需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反映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的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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