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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 裁定受理间接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1-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间接控股股东申请重整及受理的情况

  2021年1月30日,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2021年2月10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的通知,海航集团已于2021年2月10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民事裁定书》,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了相关债权人对海航集团的重整申请。

  二、间接控股股东重整受理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853,443,28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44%。间接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进入重整程序,可能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一定影响。

  2、公司与海航集团分别为不同的法人主体,均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三、其他提示

  1、海航集团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大公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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