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实际控制人缪品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649,1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
近日,公司收到缪品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投资”)、平潭奥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奥德”)、缪知邑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缪品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0年9月22日至2021年2月1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736,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具体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首发后非公开发行股份
2、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2、 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未作出过有关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 《股份减持告知函》;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缪品章先生、平潭奥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奥德”)、缪知邑女士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富春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868,1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8%;一致行动人缪品章、平潭奥德、缪知邑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2,842,879股、34,487,500股、8,677,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4%、4.99%、1.26%。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8,875,9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7%。
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自2021年2月11日起至2021年8月10日止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新增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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