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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1-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龙盛大道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伟祥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阮兴祥、周征南、贡晗因外地出差未能出席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长确定原闸北区51~55街坊及73街坊旧区改造项目后续土地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更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声、傅肖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龙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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