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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6日出具了《关于同意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62,900股,发行价格为14.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07.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256.6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050.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31日全部到位,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2020)验字第030019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结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截至2021 年1月31日,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之外,《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已投资完成。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月31日,项目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现金管理资金18,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月31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已使用募集资金累计金额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已使用的金额以及2,362,791元募集资金账户尚未使用、已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但尚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进行置换的款项,上述款项预计将于近期置换。

  注2:项目建设待支付尾款金额后续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注3: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建设,在项目建设期间,部分工程和设备实际采购价格较项目立项时的市场价格下降。

  五、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16,021,440.53 元(包含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10,638,260.63元及待支付尾款金额5,383,179.90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及尚未置换的票据金额置换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内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高测股份本次将《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同时,该事项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高测股份将《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上网公告附件

  1、《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金刚线产业化项目》

  ● 新项目名称:《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

  ● 新项目实施主体: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乐山高测”)

  ● 新项目拟投资总金额约18,323万元人民币,其中拟使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16,700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的其余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 原项目《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仍将继续建设,原总投资额40,592.20万元人民币不变,项目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拟由3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9,000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的其余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 原项目《金刚线产业化项目》仍将继续建设,项目产能规模不变,原总投资额拟由15,877.99万元人民币调减至10,177.99万元人民币,项目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拟由8,000万元人民币调减为2,300万元人民币。

  ● 新项目《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拟于2021年年末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鉴于项目建设以光伏大硅片切割技术研发及大硅片智能制造示范为主要目的,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从公司长远发展来看,项目建设将对公司的业绩提升、利润增长带来积极影响。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6日出具了《关于同意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62,900股,发行价格为14.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07.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256.6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050.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31日全部到位,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2020)验字第030019号《验资报告》。

  公司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截至2021年1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已使用的金额以及募集资金账户尚未使用、已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但尚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进行置换的款项,上述款项预计将于近期置换,下同。

  本次涉及变更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原《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1,000万元、原《金刚线产业化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700万元,拟变更募集资金总额为16,700万元,占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31.48%。变更使用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新项目《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新项目拟投资总额为18,323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6,700万元,新项目建设所需的其余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不涉及回避表决;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不涉及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拟变更项目原计划情况和实际投资情况

  1、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

  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列为公司募投项目之一(项目备案统一编码:2019-370271-35-03-000006;环评批复:青环高新审[2019]76号)。项目总投资额约40,592.20万元,其中基建工程总投资约29,263.96万元,设备购置投资约2,328.2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0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计划为24个月。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具备年产500台(套)高精密数控装备的产能。项目产品将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半导体行业、磁性材料行业、蓝宝石行业的高硬脆材料加工环节。

  截至2021年1月31日,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1月31日,本项目尚在建设期间,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5,762.52万元,存储于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新科技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其中5,000万元存储于公司在中信银行青岛胶州支行开立的理财专户。

  2、金刚线产业化项目

  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金刚线产业化项目》列为公司募投项目之一(项目备案统一编码:壶发改审发(2019)10号;环评批复:长环审[2019]28号)。项目总投资额约15,877.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10,054.9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约5,823.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计划为13个月。项目拟建设60条金刚线生产线并形成年产320万千米金刚线的产能。项目产品将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半导体行业、磁性材料行业、蓝宝石行业的高硬脆材料加工环节。

  截至2021年1月31日,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已建设完成金刚线生产线20条并投入试运行,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053.66万元,其中53.66万元存储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第二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7,000万元存储于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变更原因

  《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24个月,目前正在进行土建工程施工,项目建设进度符合预期。鉴于该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项目建设至款项支付亦存在一定的结算周期,该项目的11,000万元募集资金将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公司《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的建设可以让公司更充分地把握市场机遇,持续推进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及业务的创新,加速促进公司高硬脆材料系统切割解决方案的产业化应用,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公司研发新品的先进示范作用,助推光伏行业大硅片切割技术迭代升级。《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投资总额约18,323万元,项目建设周期计划为7个月,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量大但建设周期较短;为充分把握市场机遇,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不影响原《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总投入及投资进度的前提下,将《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中11,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公司《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变更后项目建设的其余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2、《金刚线产业化项目》变更原因

  《金刚线产业化项目》原计划建设60条金刚线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并形成年产320万千米金刚线的产能。基于公司金刚线制造技术的持续创新,应用了公司最新技术的金刚线生产线的生产效率较项目立项时点已有大幅度提升,本项目仅需建设20条金刚线生产线即可形成年产320万千米金刚线的产能。

  基于上述,在保证公司《金刚线产业化项目》原规划产能的前提下,项目投资总额可由15,877.99万元人民币调减至10,177.99万元人民币,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可由8,000万元调减至2,300万元,项目募集资金预计可剩余5,700万元;为充分把握市场机遇,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金刚线产业化项目》中的5,700万元募集资金调整用途,用于公司《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新增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

  实施主体: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及主要产品:租赁厂房,并配套建设研发、生产、生活设施;购置研发实验设备、生产设备、生产辅助设备,并安装、调试;项目全部建成投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约5亿片G12单晶硅片的产能规模。

  建设周期:约7个月

  预计总投资额:18,323万元人民币

  项目总投资估算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达产后预期经济效益如下表所示: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在光伏行业向“平价上网”迈进的过程中,硅片作为光伏行业下游组件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经历了由砂浆切割向金刚线切割的转换过程,带动了硅片产品持续降本增效。在硅片环节,持续推进硅片向“大尺寸”和“薄片化”方向发展将会成为未来持续降本增效的重要措施。硅片尺寸变大有利于在不增加设备和人力的情况下增加硅片产出,进而摊低硅片成本;硅片薄片化有利于在相同切割时间内增加硅片产出、减少硅料消耗,进而摊低硅片成本。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光伏行业2020年回顾与2021年展望》统计,2019年,市场仍以156.75mm尺寸硅片为主,份额占比约为61%;预计2021年,182mm及210mm尺寸硅片市场份额占比将达到50%;预计2023年,182mm及210mm尺寸硅片市场份额占比将超过80%。目前,M10、G12及以上大硅片的切片产能严重不足,后续用于HJT、IBC等高效电池技术的N型超薄硅片的切片产能严重不足,大硅片及薄片化硅片产品的切割良率仍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可以充分把握市场机遇、持续推进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及业务的创新,加速促进公司高硬脆材料系统切割解决方案的产业化应用,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公司研发新品的先进示范作用,助推光伏行业大硅片切割技术迭代。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响应国家政策,助力光伏产业发展

  在全球气候变暖及化石能源日益枯竭的大背景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光伏行业2020年回顾与2021年展望》统计,2020年全球光伏市场新增装机容量约为130GW,累计装机容量突破600GW。根据欧洲光伏协会以及IHS等权威机构预测,随着国内非技术成本的降低以及其他新兴市场的崛起,全球光伏市场年新增装机容量到2022年有望突破200GW。根据国际能源署(IEA)预测,到2030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有望达到1,721GW,到2050年将进一步增加至4,670GW,光伏行业发展潜力巨大。

  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国家关于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等发展的指导思想,也符合国家鼓励产业的发展方向。国家相关政策的鼓励与扶持,可保障项目的稳定发展。

  2、多年的研发实践积累及公司高效的产业化能力,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主要基于金刚线切割技术,面向光伏硅材料、半导体硅材料、蓝宝石材料和磁性材料等高硬脆材料切割领域,从事“切割设备”、“切割耗材”等创新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较强的研发能力,截至2019年末,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144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拥有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29项。公司已通过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公司拥有的高硬脆材料切割相关技术积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因本项目拟投入的主要生产设备和金刚线均为公司自主研制的最新一代产品,可以实现从装备、耗材到硅片切割的全场景打通,可实现各个制造环节的数据信息共享,可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硅片切割,可大幅降低人工成本,可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可兼容制造210mm及以下规格硅片产品,项目的技术先进性、产品规格的可兼容性和可扩展性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四)项目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将可形成年产约5亿片G12单晶硅片的产能规模,预计达产后年均销售收入可达到18,908万元,预计年均税后利润可达到2,102万元,预计年均上缴税金可达到2,876万元。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折现率8%)为4,145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38年(含建设期),动态投资回收期为8.31年(含建设期)。

  (五)项目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政策变化和市场波动风险及应对措施

  项目的产品及服务的主要客户为光伏电池片制造企业,下游客户的扩产计划、开工率和硅片产品的市场需求取决于国内外光伏应用市场的新增装机规模。下游行业政策的变化通过影响新增装机规模进而影响公司下游客户的扩产意愿及开工率,如果相关下游行业不景气或竞争日益激烈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从而传导影响项目的开工率和利润率,并对项目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持续加强技术创新,持续构建技术竞争优势,持续加强成本控制,持续构建项目产品和服务的性价比优势,持续优化客户结构,以抵御光伏行业政策变化及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

  2、项目建设周期风险及应对措施

  受项目审批、工程施工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可能存在不能按期投入使用的风险。在项目建设中,公司将加大项目管理、督促、协调力度,要求项目管理团队及各施工单位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科学组织施工,按期完成并确保工程质量。

  (六)项目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目前正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各项备案、审批手续。

  (七)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

  为加快推进新项目《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的实施,拟变更使用的募集资金16,700万元中的5000万元将作为“乐山高测”的注册资本,拟变更使用的募集资金16,700万元中的11,700 万元将作为公司向“乐山高测”提供的无息借款,将在借款额度内视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汇入,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

  1、本次出资及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2、本次出资和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和借款是基于新项目《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的建设需要,将有利于加速新项目的建设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出资和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将设立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从原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后续公司及乐山高测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将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及乐山高测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的内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完成项目备案、审批等手续后方可实施。

  五、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2月22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魏玉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15日

  ●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 防疫工作。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3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支路66号高测股份A栋培训中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15日

  至2021年3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 年 2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3月9日上午 10:00-11:00

  (二)登记地点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支路66号高测股份A栋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应于2021年3月9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高测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手续”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  :熊玉琳

  联系电话:87903188-8323

  电子邮箱:zq@gaoce.cc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支路66号

  邮政编码:266114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公司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具体准确的数据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609.74万元,同比增长4.4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86.39万元,同比增长83.8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00.42万元,同比增长48.75%;报告期末总资产191,921.67万元,较期初增长32.7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98,439.92万元,较期初增长150.10%。

  报告期内,光伏行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公司继续聚焦主业,积极推动签单及落地执行,公司本期新签订单及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从而推动公司本期业绩增长。

  (二)主要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同比上期增长88.47%,公司利润总额同比上期增长91.0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上期增长83.8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上期增长48.75%,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上期增长59.26%,影响上述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是:①本期销售的商品较上年同期增加;②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2、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同比上期增长32.7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同比上期增长150.10%,股本同比上期增长33.3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同比上期增长87.65%,影响上述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公告所载 公司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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