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1-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但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可能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和指标均按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或计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8%,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329.18%,主要原因是,随着中国经济内循环的拉动,国家基础建设及相关重点工程陆续开工,公司民爆业绩有较大增长;锂业务方面,随着雅安锂业的顺利投产,公司产能逐步释放;同时,公司通过加强技术进步、工艺品质管理、锂资源采购成本控制等有效手段不断降低产品成本,在锂盐价格逐步企稳的态势下,锂业务毛利率提升较快,公司锂业务业绩有较大提升。
三、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公告的业绩快报是公司初步核算结果,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可能与年度报告披露的最终数据存在一定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1-20
转债代码:128065 转债简称:雅化转债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雅化转债”赎回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雅化转债”赎回登记日:2021年3月1日
2、“雅化转债”赎回日:2021年3月2日
3、“雅化转债”赎回价格:100.53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6%,且当期利息含税)。
4、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1年3月5日
5、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1年3月9日
6、“雅化转债”停止交易日:2021年3月2日
7、“雅化转债”停止转股日:2021年3月2日
8、截至2021年3月1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雅化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雅化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9、“雅化转债”持有人持有的“雅化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0、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雅化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95元/股调整为9.4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月29日起生效。
11、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1年3月1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雅化转债”,将按照100.53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较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6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亿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248号”文同意,公司8亿元可转债于2019年5月1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雅化转债”,债券代码“128065”。
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雅化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7月8日起由初始转股价格8.98元/股调整为8.96元/股。
根据相关法规和《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9年10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为2019年10月22日至2025年4月16日。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雅化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6日起由8.96元/股调整为8.95元/股。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雅化转债”的转股价格已由8.95元/股调整为9.4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月29日起生效。
二、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公司A股股票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22日连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95元/股)的130%(11.635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雅化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雅化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雅化转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100.53元/张(含息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100元/张;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0.6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2020年4月16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1年3月2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320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0.60%×320/365=0.53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53=100.53元/张;
对于持有“雅化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42元;对于持有“雅化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53元;对于持有“雅化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53元。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3月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雅化转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知“雅化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1年3月2日起,“雅化转债”停止交易。
(3)2021年3月2日为“雅化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1年3月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雅化转债”。自2021年3月2日起,“雅化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雅化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1年3月5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1年3月9日为赎回款到达“雅化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雅化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雅化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5)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郑璐
咨询电话:028-85325316
传真:028-85325316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
四、其他须说明事项
1、“雅化转债”赎回公告刊登日至2021年3月1日,在深交所的交易时间内,“雅化转债”可正常交易及转股;
2、“雅化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1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该不足转换为1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的支付将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 “雅化转债”的核查意见
5、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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