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662.28万元,较上年增长123.5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23,072.75万元,较上年增加亏损19.89%。
报告期内,总资产额为251,660.48万元,较年初增长167.8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14,304.90万元,较年初增长255.50%。
(二)主要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的主要变动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23.50%。基于艾可宁?(通用名:艾博韦泰)作为注射、长效药与口服药不同的特点,以及其在临床应用中的安全性、有效性得到更进一步验证,产品在目标患者人群中的产品渗透率有所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市场推广力度,积极开展学术会议及患者教育等活动,加大团队建设的投入,扩充一线市场推广人员数量,提升产品在目标医院的覆盖率。
2.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较本报告期初增长167.8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8,996万股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3.报告期末,公司股本、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较本报告期初分别增长33.34%、255.50%、166.60%,主要系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8,996万股股票募集资金到账,股本及资本公积随之增加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4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喜玛拉雅假日酒店(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9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DONG XIE(谢东)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法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CHI KIT NG(吴智杰)先生、KAI CHEN(陈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姜志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高千雅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对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4、5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作为激励对象,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CHANGJIN WANG(王昌进)先生、RONGJIAN LU(陆荣健)先生对议案1、2、3 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侍文文、王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5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0年10月28日至2021年2月1日,首次公开披露时公司上市不足六个月,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提交了查询申请,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有1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其余人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以及上述1名激励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其买卖公司股票完全是基于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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