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工业园海尔大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主持
现场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10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黄艳莉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强、唐逸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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