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 本次计提、转回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本次计提、转回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无形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同时因部分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在报告期内收回,对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转回。2020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396.46万元,转回坏账准备3,499.6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
1、本期其他变动说明:
(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本期其他变动主要包含汇率变动,出售子公司的影响;
(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本期其他变动主要包含汇率变动,出售子公司的影响;
(3) 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其他变动主要包含转销,汇率变动,出售子公司的影响;
(4)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其他变动主要为汇率的变动。
2、本次计提、转回减值准备的金额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减值项目、金额以2020年度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二、 本次计提、转回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算,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款项拟计提坏账准备634.71万元。拟转回应收账款准备金额3,169.45万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收回前期已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具体金额尚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其他应收账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算,本报告期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项拟计提坏账准备1,286.47万元。拟转回应收账款准备金额330.23万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收回前期已计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具体金额尚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分析,基于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64.83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2、投资性房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采用市场法估算投资性房产的公允价值及采用收益法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可收回金额,并按照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337.21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结果尚待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定。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并按照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873.24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结果尚待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定。
4、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每年度期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采用收益法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可收回金额,并按照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1,800.00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结果尚待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定。
三、本次计提、转回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转回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2020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3,896.78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转回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1-020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冲回部分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涉诉案件进行自查及评估,根据涉及诉讼事项的判决结果对预计负债进行了部分冲回,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冲回预计负债概况
由于报告期内相关案件的判决、裁决结果与前期预测存在差异,公司对部分未决诉讼适当调整计提预计负债比例。本期冲回预计负债金额16,574.92万元。因部分涉诉事项产生逾期利息及费用,合计1,922.03万元,其中,新增预计负债计提金额1,845.48万元,新增管理费用(诉讼费)金额76.55万元。明细如下:
备注:1、澳门国际银行借款纠纷事项由于前期款项已被划扣,2019年度报告期内确认为营业外支出,本期根据判决结果将可能追回的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2、上述余额为公司预计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二、 本次冲回预计负债的具体说明
1、2018 年 4 月 10 日,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根小贷”)与立嘉小贷签订《最高额贷款授信合同》一份,立根小贷同意为立嘉小贷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最高额贷款授信,实际发生借款金额为 8,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 2018 年 4 月 10 日至 2019 年 6 月 10 日。同日,控股股东以公司名义与立根小贷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一份,约定公司为上述《最高额贷款授信合同》项下的相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于报告期内收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编号为“(2019)粤0104民初34730号”的《民事判决书》,对上述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公司对立嘉小贷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
2、2018 年 4 月 20 日,周志聪与林永飞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林永飞向周志聪借款人民币 10,000 万元。2019 年 1 月 18 日,林永飞出具《还款承诺书》,确认共欠周志聪 15,000 万元(其中 5,000 万元另案处理),承诺将按约定分三期结清,并以公司名义承诺为借款本金 15,000 万元、利息及由此引发的诉讼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于报告期内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对上述案件的一审判决,判令公司对林永飞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
3、2018 年 4 月,林峰国分别与公司监事陈马迪、张勤勇及赖小妍签订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的协议书》,将其持有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的 7,625,000 份额转让给陈马迪;将其持有的 7,625,000 份额转让给张勤勇;将其持有的 4,034,999.91 份额转让给赖小妍。2018 年 5 月,林峰国与公司、林永飞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对协助林峰国完成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林永飞对陈马迪、张勤勇和赖小妍履行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于报告期内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19)穗仲案字第15777~15779号裁决书,判令公司对上述三人应付而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的关联方主体广州花园里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里公司”)与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澳门国际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一份,澳门国际银行向花园里公司授予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期限为 2018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0 日。同日,瑞丰集团以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连卡福”)名义与澳门国际银行签订《存单质押合同》一份,约定以广州连卡福存于澳门银行佛山支行金额为 10,310 万元的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为 2018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9 年 3 月 20 日)为上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相关债务提供担保。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业务过程中发现广州连卡福所持大额存单已被澳门国际银行佛山支行划扣,划扣金额为 103,863,933.17 元。鉴于澳门国际银行在无权、未通知以及未征得广州连卡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扣划款项严重侵犯了公司利益,公司遂提起本案诉讼。
公司于报告期内收到广州中院对上述案件出具的编号为“(2019)粤民初1246号”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澳门国际银行返还50,320,833.33元及相应利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规定,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实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了调整。据此,公司对相关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予以冲回。
三、本次冲回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冲回预计负债金额为16,574.92万元,因逾期利息和费用产生的新增计提金额为1,922.03万元,相关事项将影响公司2020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4,652.89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2020年度报表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1-021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摩登集团”)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的累计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人民币497,746,026.7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4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诉讼、仲裁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3日、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16日、2019年10月16日、2020年1月10日、2020年2月20日、2020年3月24日、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11日、2020年7月30日、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2、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及账户冻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暨公司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公司新增仲裁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0)、《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34)、《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3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40)、《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0-141)、《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142)、《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0-143)、《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147)、《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0-163)、《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前期已披露的未决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案号HKIAC/A19205的涉案金额为2,669,027.14欧元,按1:7.7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20,551,508.98元;②案号n.8219的涉案金额为3,108,328.43欧元,按1:7.7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23,934,128.91元;
③案号L200333的案件涉案金额为295,527.92欧元,按照1:7.8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2,305,117.78元④案号(2020)深国仲涉外受143号的涉案金额为1,020,102.5欧元及18,870.1美元,欧元按照按1:7.7的汇率、美元按照1:7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7,986,879.95元;⑤案号(2020)深国仲涉外受937号的涉案金额为1,188,952.14欧元和74,393.31美元,欧元按照按1:7.7的汇率、美元按照1:7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9,675,684.65元。
二、新增判决事项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104民初20284号民事判决书,就摩登集团诉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的案件作出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驳回原告摩登集团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40,828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付)由原告摩登集团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截至目前,诉讼时效已过,公司未提起上诉。
三、财产保全情况
(一)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4日,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公司资产冻结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4日,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单位:欧元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及仲裁案件尚未结案或未开庭审理,上述诉讼及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1-022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登大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3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摩登大道”变更为“ST摩登”,股票代码仍为“00265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2月17日、2020年3月17日、2020年4月20日、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30日、2020年7月1日、2020年8月1日、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9日、2020年11月2日、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2)、《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5)、《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针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提供担保事项引发的相关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及外聘律师团队正在积极搜集充分的证据材料以证明相关债权人的主观恶意性以及公司对于相关行为不存在过错或过错程度相对于债权人而言较轻,力争胜诉或减轻过错责任,从而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减轻公司相关担保责任,最大限度消除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部分违规担保案件已开庭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案号(2020)粤0305民初15622号合同纠纷案与案号(2020)粤0391民初1157号为同一涉案事由,两案标的金额差异,为利息计算时间差异而产生的利息数额差异所致。
(1)案号(2020)粤0391民初1157号案因被告幸福智慧公司因于2019年10月25日(起诉前)注销登记而终止,法院认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法人终止而归于消灭,诉讼主体资格亦随之丧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于2020年3月17日裁定驳回周志聪的起诉,该案结案,已于2020年3月17日被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周志聪放弃上诉。
(2)周志聪以幸福智慧公司(已注销)的法定代表人兼股东黄金才、股东梁钟文、薛凯以及担保人林永飞、公司作为被告,于2020年3月18日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就同一案由重新提起诉讼。
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分别于2019年8月23日、2019年10月16日、2019年11月22日、2020年1月10日、2020年2月20日、2020年3月24日、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30日、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1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及账户冻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公司新增仲裁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4)、《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0)、《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2)、《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3)、《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147)、《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3)、《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6)。
2、公司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尽快清偿债务,妥善处理并尽快解决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认真落实并实施内部控制整改措施,持续完善财务管理、印章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等内部控制措施,强化执行力度,并大力加强财务部门及内审部门的建设,已经聘任具备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的财务总监。
3、公司持续对未经审议及未及时披露的担保事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风险事项进行内部排查和梳理,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以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提供担保事项引发的相关诉讼、仲裁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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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粤调查字20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日、2020年5月8日、2020年5月30日、2020年7月1日、2020年8月1日、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9日、2020年11月2日、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6)、《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5)、《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5)、《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将存在被实行退市风险。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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