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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高埗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1585)、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1586)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东唯新材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东唯新材料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内部控制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东唯新材料于2021年2月24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1585),具体情况如下:

  

  2、东唯新材料于2021年2月24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1586),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产品为保本保最低收益型,该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风险控制分析

  1.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保本保最低收益型,该产品风险等级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全资子公司东唯新材料财务部门将建立理财产品台账,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高埗支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且本次委托理财的产品类型为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期限较短,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唯新材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2020年7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元

  

  注:总理财额度为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合计额度,其中授权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不超过7,000万元,授权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不超过25,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理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余额286,040,000.00元人民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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