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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误操作违规增减持 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1-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独立董事陈国钢先生于2020年8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合计100,000股,并于2020年8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上述100,000股股份全部予以减持。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陈国钢先生增减持公司股份未能及时告知公司,增持股份后6个月内全部减持且减持股份的数量超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属于违规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公司在获悉上述事实后,立即与陈国钢先生进行核实,上述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系陈国钢先生亲属误操作陈国钢先生证券账户所致。陈国钢先生于2021年2月26日向公司出具了相关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违规增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1、本次误操作前的持股情况说明

  在本次误操作前,陈国钢先生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

  2、 本次误操作的情况说明

  2020年8月19日,陈国钢先生亲属误操作陈国钢先生的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合计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12253%,增持总金额为1,967,731元。2020年8月28日,陈国钢先生亲属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上述100,000股股份全部予以减持,减持总金额为1,932,000元。

  二、本次误操作违规增减持公司股份的处理情况

  1、公司在获悉上述违规增减持股份行为后,及时向陈国钢先生告知了独立董事在增减持公司股份方面应遵守的相关要求,并将公司《章程》、《国泰君安证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办法》等规定再次转予陈国钢先生,要求其认真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陈国钢先生上述误操作增减持公司股份行为并未产生收益,不存在董事会须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情形。

  3、公司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做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宣导和执行工作,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规范运作,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对本次误操作违规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致歉声明

  陈国钢先生就本次误操作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致歉如下:

  本人对本次误操作导致的违规增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本人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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