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情况
2021年3月2日,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梁颖宇女士、曹彦凌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梁颖宇女士和曹彦凌先生因工作规划等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梁颖宇女士和曹彦凌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其辞职也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日常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颖宇女士和曹彦凌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梁颖宇女士和曹彦凌先生均是在公司上市前由专业投资机构提名的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梁颖宇女士和曹彦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和董事会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甘忠如先生的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焦娇女士、尹磊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任期将从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董事候选人焦娇女士、尹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情况
2021年3月2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杨普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杨普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杨普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杨普先生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普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杨普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和监事会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甘忠如先生的提名,监事会同意补选王毅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毅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监事任期将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附件:简历
董事候选人:
尹磊,男,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7月至今,担任甘李药业尹磊实验室负责人,在甘李任职期间获得北京市通州区科技领军人才等奖项。
焦娇,女,198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与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2013年至2016年,美国密歇根大学医学院博士后,2016年8月至今,担任甘李药业焦娇实验室负责人,在甘李任职期间,获得北京市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海聚工程青年项目专家,北京市科技新星等奖项。
监事候选人:
王毅,男,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2016年12月加入甘李药业,2016年至2017年,担任工程部职员,2017年-2018年担任精制部职员,2018-2019年,担任精制部经理,2019年-2021年,担任生产技术部高级经理,2021年至今担任生产技术部副总监。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6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2021年3月2日在公司五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甘忠如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甘忠如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焦娇女士、尹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7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2021年3月2日在公司五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劲辉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根据控股股东甘忠如先生的提名,监事会同意推荐王毅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监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9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1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二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18日
至2021年3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到公司二层会议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3月17日16: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人,建议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召开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蓉
联系电话:010-80593699
邮箱地址:ir@ganlee.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101109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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