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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1-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航基础”)股票收盘价格于2021年2月26日、3月1日、3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曾于2021年2月23日、2月24日、2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公司股价在6个交易日内涨幅已达31.73%,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截至2021年3月2日收盘,公司的静态市盈率为-27.42,滚动市盈率为-34.64,与同行业相比,盈利能力较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短期波动,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同时面临大额逾期本息风险、控股股东股票质押风险、重整失败风险、触及风险警示风险。公司未来经营面临多种风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于2021年2月26日、3月1日、3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前期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等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21-019)。

  为积极解决上述问题,公司计划对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等通过担保责任认定、资本公积金差异化转增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披露的《关于针对自查报告的整改计划的补充公告》(编号:临2021-024)。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已于2021年2月10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海航基础及20家子公司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机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海航迎宾馆有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海南英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南英礼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琼中海航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海建商贸有限公司、海南海控置业有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管理总承包有限公司、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三亚海航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海航基础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万宁海航大康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海南英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博鳌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2021-025)、《关于公司相关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司法重整的公告》(编号:临2021-027)。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2月18日起停牌,并已于2021年2月19日复牌。公司前期已经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6)。

  截至2021年2月27日,公司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能在一个月内(即2021年1月30日起一个月内)解决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问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13.9.2的规定,公司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进展暨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2)。

  截至目前,公司未获悉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除上述情况外,经公司征询控股股东,目前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于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2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大额逾期本息风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合并口径已逾期未偿还的借款、利息金额合计为139.23亿元,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事项风险。

  (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2月26日、3月1日、3月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

  截至2021年3月2日收盘,公司的静态市盈率为-27.42,滚动市盈率为-34.64,与同行业相比,盈利能力较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短期波动,注意投资风险。

  (三)控股股东股票质押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控股”)共持有公司股票2,249,297,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5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础控股累计质押股份数2,249,296,96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7.56%。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36)。

  (四)重整失败风险

  前期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等问题,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触及风险警示风险

  由于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0,“公司同时存在两项以上风险警示情形的,需满足全部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条件,方可撤销风险警示。公司虽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但还存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本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需同时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条件,方可撤销风险警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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