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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1-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3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1-009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8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00,07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08元,共计募集资金693,249,976.84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545,999.81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9,005,660.20元,税款为540,339.61元)的募集资金为683,703,977.03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于2020年11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39,622.66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2,404,693.9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72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与中泰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前期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19,348.2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9,3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84.53万元后实际投入8,240.47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为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用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监管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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