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9 证券简称:一鸣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2月27日向全体董事以专人送出、邮递或通讯等方式发出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4日10:00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立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2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00万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18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由34,000万元变更为40,1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34,000万元变更为40,100万元,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上述内容的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一鸣食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5179 证券简称:一鸣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2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00万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18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由34,000万元变更为40,1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34,000万元变更为40,100万元,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上述内容的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涉及上市情况、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以上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根据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包括根据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如需要)有关条款予以补充、修改并办理工商主管部门相关变更核准、登记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且尚处于授权期限内,因此本次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18号);
3、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三月份)。
特此公告。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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