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 2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陈德水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0)。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严晓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22日
至2021年3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参会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3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华埠镇华工路18号办公楼3楼董事会办公室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
联系人:柳强 电子邮件:zqb@huakangpharma.com
联系电话:0570-6035901 传真:0570-6031552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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