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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公告编号:2021-010)。根据上述议案及公告,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在2021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并同意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相互担保。

  (1)2021年1月25日,公司与江西省金控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爱康光电”)拟与江西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江西租赁对赣州爱康光电享有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7,955.1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后三年。

  (2)2020年3月1日,公司与深圳陕煤高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陕煤”)签署了《担保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爱康光电”)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止。由于上述担保合同已经到期,公司拟与深圳陕煤续签《担保函》,为苏州爱康光电与深圳陕煤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自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日止。本次担保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在原审议的担保额度内,没有新增担保余额。

  (3)2021年1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电与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国资创投”)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爱康光电与江西国资创投签署的《债权投资合同》项下2,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到期日为2024年1月21日,保证期间为2年。苏州爱康光电与江西国资创投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苏州爱康光电以其持有的赣州爱康光电的股权追加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股权质押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中赣州爱康光电债务已全部清偿完毕止。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经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上述被担保方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上述被担保方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21年1月25日,公司与江西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为赣州爱康光电拟与江西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江西租赁对赣州爱康光电享有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7955.1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后三年。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补偿金、顾问服务费、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等。

  2、2021年3月1日,公司与深圳陕煤续签了《担保函》,为苏州爱康光电与深圳陕煤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自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日止。保证范围为销售合同项下苏州爱康光电应当向深圳陕煤支付的货款及相应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销售合同项下的苏州爱康光电全部义务和深圳陕煤实现债权的费用。本次担保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在原审议的担保额度内,没有新增担保余额。

  3、2021年1月22日,苏州爱康光电与江西国资创投签署了《保证合同》,为赣州爱康光电与江西国资创投签署的《债权投资合同》项下2,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到期日为2024年1月21日,保证期间为2年。苏州爱康光电与江西国资创投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苏州爱康光电以其持有的赣州爱康光电的股权追加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股权质押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中赣州爱康光电债务已全部清偿完毕止。保证的主债务范围为被担保人在主合同中约定应向江西国资创投清偿的借款本金、违约金以及江西国资创投为实现质押权而发生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为苏州爱康光电与深圳陕煤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公司为赣州爱康光电向江西租赁融资7,955.1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苏州爱康光电为赣州爱康光电向江西国资创投借款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股权质押担保,在已经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2、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公司指定专门人员持续关注上述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33.84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8.07亿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95亿元;对正在办理交割手续的出售给泰兴人才广场的电站项目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66亿元;其他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6.46亿元。以上担保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14.44%。若包含本次担保,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17.27%。另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上市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79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经披露过的担保平移、代偿事宜外,公司没有新增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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