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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拍卖转让债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21-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字火腿”)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拍卖转让中钰资本股权回购款剩余债权的议案》,公司将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转让中钰资本股权回购款剩余债权。根据公司与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拍卖合同》,公司委托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上述债权。

  一、第三次拍卖结果情况

  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受托于2021年3月5日上午10时在金华市婺州街76号5楼第三次公开拍卖中钰资本股权回购款剩余债权。根据拍卖结果,本次拍卖只有一位竞买人出价,成交价为人民币3亿元,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出价人并竞价成功。

  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5%以上股东,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施延军为公司董事,因此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于本次拍卖的后续安排

  根据2021年1月29日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在浙江拍卖网(http://www.zjpmw.com)及其官网(http://www.jhspm.com)上第三次发布的《债权拍卖公告》,如果公司关联人参与公开拍卖并成为买受人,则关联人与公司的关联交易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后,关联人(买受人)方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即视为拍卖成交,拍卖流程结束。如果根据关联交易的决策结果,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否决了本项交易,则公司或拍卖人退还上述关联人交纳的保证金,公司收回拍卖标的。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审议表决。

  三、风险提示

  1、根据本次拍卖的结果,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成为本次公开拍卖的买受人。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义务,根据关联交易的决策结果决定公司是否与关联方交易。如果根据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否决了本项交易,则将存在导致本次债权转让失败的风险。

  2、根据本次拍卖的结果,本次拍卖的成交价为人民币3亿元。若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将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具体请查看于 2021年1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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