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1-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晓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1-008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军平主持,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1-009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36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5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40,983,345.9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266,654.10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3日存入公司资金账户,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01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三、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
主要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主要投向商业银行、信托机构、财富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保证,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3.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授权董事长或由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根据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规定的投资品种范围,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信托机构、财富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履行的审核、审批程序
2021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规定的投资品种范围内,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信托机构、财富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本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并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的收益,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旨在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对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华林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出具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1-010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时间:
(1) 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年3月25日(星期四)14:30;
(2)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2日;
7、 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3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会议室。
二、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1.0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文件。
特别说明:
1、提案1.00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提案1.00中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三、 提案编码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11:30及14:00-16:00);
2、 登记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3、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办法: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信函请寄至前述登记地点,函件封面注明“登记参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③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通过以上三种方式登记参会的股东,请于登记时间截止前将登记材料通过对应办法送达本公司,并与公司证券法务部联系确认送达。
5、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友平
电话:0512-66168070
传真:0512-66068077
电子邮箱:stock@cheersson.com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前20分钟到场,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预计会期半天。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6
2、投票简称:瑞玛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3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就本次会议所议事项按下述表决意见进行表决并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始,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说明:
1、 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予以处理;
2、 如股东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且应遵守委托人回避表决的相关规定;
3、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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