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21-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了七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于2020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0年12月1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12月15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067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二)2021年3月5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395,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41%,回购最高价格110.3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86.19元/股,回购均价95.2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79,996.0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0年12月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2020年-061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8,395,740股,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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