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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18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转股代码:191039        转股简称:嘉泽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Goldman Sachs Investments Holdings (Asia) Limited (高盛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盛亚洲”)持有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泽新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9,530,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451%。截至2021年3月9日,高盛亚洲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8,789,205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5.2451%。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高盛亚洲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按市场价格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1,48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即不超过20,741,000股)。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时间区间: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

  2、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2月21日期间,高盛亚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0,7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3、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高盛亚洲于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月12日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74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截至2021年1月12日,减持数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截至2021年3月9日,高盛亚洲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高盛亚洲于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3月9日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74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截至2021年3月9日,减持时间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减持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高盛亚洲不属于嘉泽新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高盛亚洲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时间区间内,高盛亚洲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高盛亚洲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承诺,并会及时通知公司减持进展。公司也将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高盛亚洲的股份减持情况。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19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转股代码:191039        转股简称:嘉泽转股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龙博”)持有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嘉泽新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39,320.90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07,410万股的18.96%。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嘉实龙博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按市场价格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0,741,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即不超过20,741,000股)。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时间区间: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减持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嘉泽新能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嘉实龙博持有的嘉泽新能股份,也不由嘉泽新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2、嘉实龙博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嘉实龙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3、嘉实龙博承诺在限售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票时,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同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嘉实龙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嘉实龙博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但嘉实龙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

  4、若违反上述承诺的,嘉实龙博将自愿将减持公司股票所获收益上缴公司享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嘉实龙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 其他风险提示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嘉实龙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承诺,并会及时通知公司减持进展。公司也将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嘉实龙博的股份减持情况。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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