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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公司股东李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违约处置风险暨被动减持预披露的公告》(2021-00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军先生因触发股权质押回购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可能遭遇违约处置导致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情形。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质权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拟卖出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0,716,7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41%。

  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3月9日,质权人国盛证券累计卖出李军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共5,726,9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6%,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数量已过半。李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减少至37,140,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4.90%,李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已低于5%。具体情况如下:

  一、 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37,140,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0%,李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已低于5%。同时,根据续签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李军先生表决权委托的股份数量为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1%。

  二、 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减持股份为质权人国盛证券对李军先生质押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违约处置导致的被动减持。

  2、 李军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 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 2017年1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2017-010)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7-009)。为了促进公司的稳定以及长远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姜天武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东李建伟先生、李菁先生、李军先生、张爱纯女士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李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866,928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6.28%,李军先生将其持有的16,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2.34%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受托方姜天武先生行使,有效期三年。

  2017年11月20日,公司首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87,024,120股,李军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6.24%,其中表决权委托的股份比例为2.33%。

  2018年1月1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新增股份76,240,640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63,264,760股。李军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5.62%,其中表决权委托的股份比例为2.10%。

  2018年6月20日,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79,764,760股。李军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5.50%,其中表决权委托的股份比例为2.05%。

  2019年7月11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74,394,760股。李军先生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5.54%,其中表决权委托的股份比例为2.07%。

  2019年10月25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公司股份,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64,071,443股。李军先生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5.61%,其中表决权委托的股份比例为2.09%。

  2020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续签<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2020-039),鉴于《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姜天武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建伟先生、李菁先生、李军先生、张爱纯女士续签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期限自2020年6月16日起,有效期为两年。续签《表决权委托协议》后,李军先生持股比例为5.61%,其中表决权委托的股份比例为2.09%。

  2020年7月3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58,261,443股。李军先生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5.65%,其中表决权委托的股份比例为2.11%。

  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3月9日,质权人国盛证券累计卖出李军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共5,726,9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6%。李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减少至37,140,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4.90%,其中表决权委托的股份比例为2.11%。

  5、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李军先生在后续减持区间内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股份期限届满并拟继续

  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监事会主席彭卫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2020-045),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已届满,彭卫国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彭卫国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持有公司股份2,466,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彭卫国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16,5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8%。

  一、 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2020-045),公司监事会主席彭卫国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616,521股,不超过披露日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08%。

  2020年12月12日,彭卫国先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公司披露了《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2020-065)。

  近日,公司收到了彭卫国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已届满,彭卫国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 拟继续减持股份的计划

  彭卫国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持有公司股份2,466,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彭卫国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16,5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8%。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的名称

  公司监事会主席彭卫国先生。

  2、 股东的持股情况

  彭卫国先生持有公司2,466,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实施权益分配所获得的股份。

  (3) 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616,5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8%。

  (4) 拟减持的时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 拟减持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 减持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2、 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彭卫国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彭卫国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彭卫国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 彭卫国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彭卫国先生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备查文件

  1、 《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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