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均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火炬”或“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吾民乐九鼎”)、嘉兴九鼎策略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九鼎一期”)、烟台昭宣元盛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昭宣元盛九鼎”)、烟台昭宣元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昭宣元泰九鼎”)、苏州夏启安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安丰九鼎”)、嘉兴昭宣元安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元安九鼎”)、苏州祥盛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盛九鼎”)(以上机构股东统称为“九鼎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股东在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3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3,09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本次权益变动后,九鼎投资的持股比例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股份变化情况见下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2、主要股东情况
(1)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嘉兴九鼎策略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烟台昭宣元盛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烟台昭宣元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苏州夏启安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嘉兴昭宣元安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苏州祥盛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疆火炬
股票代码:603080
签署日期:2021年3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火炬”)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疆火炬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2、主要股东情况
(1)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嘉兴九鼎策略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烟台昭宣元盛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烟台昭宣元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苏州夏启安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嘉兴昭宣元安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苏州祥盛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基金出资人资金需求而做出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股份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昆吾民乐持有新疆火炬4,91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策略一期持有新疆火炬86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昭宣元盛持有新疆火炬18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昭宣元泰持有新疆火炬33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夏启安丰持有新疆火炬39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昭宣元安持有新疆火炬2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苏州祥盛持有新疆火炬16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新疆火炬于2021年2月6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4月28日)减持新疆火炬不超过1,415,000股,即不超过新疆火炬总股本的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累计减持67,900股,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综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减持其持有的新疆火炬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新疆火炬10,170,00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新疆火炬总股本的7.1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七只基金持有新疆火炬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七只基金共计持有的新疆火炬7,074,90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及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减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被置于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嘉兴九鼎策略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烟台昭宣元盛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烟台昭宣元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苏州夏启安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嘉兴昭宣元安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苏州祥盛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1年3月1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嘉兴九鼎策略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烟台昭宣元盛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烟台昭宣元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苏州夏启安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嘉兴昭宣元安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苏州祥盛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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